指南共识丨维恩妥尤单抗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临床应用专家指导建议(2026年)要点

泌尿时讯 发表时间:2026/8/26 15:20:18

编者按:维恩妥尤单抗(enfortumabvedotin,EV)是一种靶向细胞表面黏附蛋白(Nectin-4)的抗体偶联药物(antibody-drugconjugate,ADC)。该药物与表达Nectin-4的细胞结合,形成ADC-抗原复合物会被肿瘤细胞内 吞,释放一种微管抑制剂破坏细胞内微管蛋白聚合,进而诱导细胞周期停滞和细胞凋亡。2024年8月,EV在中国获批用于既往接受过含铂化疗和程序性死亡受体-1或程序性死亡配体-1抑制剂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locally advanced or metastatic urothelial carcinoma,LA/mUC)成人患者。研究表明,EV与PD-1抑制剂联合治疗可上调免疫功能并增加抗肿瘤活性。2025年1月,EV联合帕博利珠单抗在中国获批用于LA/mUC成人患者。随着EV的临床应用,临床经验也在不断积累。为给我国尿路上皮癌领域医师提供更加规范化的临床实践指导,专家组成员经充分讨论,结合相关临床循证医学证据,聚焦EV临床应用的关键问题,制定了本专家指导建议,供临床参考。

本建议的推荐标准为:

  • “强共识”,≥90%专家投票“推荐或强推荐”;
  • “共识”,≥75%的专家投票“推荐或强推荐”;
  • “未达成共识”,<75%的专家投票“推荐或强推荐”。

专家推荐建议:

整体建议

1. EV用于UC治疗时,无须进行Nectin-4表达水平的检测。(强共识)

2. 推荐EV联合方案与单药分别作为LA/mUC患者的一线及后线治疗的首选方案,用药时机越早,患者可能获得的疗效越好。(强共识)

3. 合并未控制的糖尿病、≥2级神经病变或严重皮肤疾病的LA/mUC患者使用EV并非禁忌,但需谨慎评估治疗获益或潜在风险。(强共识)

EV全程剂量优化管理和疗程

1. 推荐以1.25mg/kg标准剂量起始给予EV,后续根据患者AEs等情况进行个体化剂量调整。(强共识)

2. DOT与生存预后密切相关,建议持续使用EV方案直至出现PD或不可耐受毒性。(强共识)

3. 约2/3的CR由PR转化而来,达到PR的患者应尽量持续用药以获得最大化获益。(强共识)

4. 达到CR的患者需结合临床情况综合判断,重视持续治疗在维持临床获益中的关键作用,以期获得更优的远期生存。(强共识)

EV在特殊人群的用药

1. 高龄患者(≥75岁)可考虑使用EV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强共识)

2. 肾功能不全患者可考虑使用EV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强共识)

3. 对于能正常活动(0分)、有症状(1分)、能行走及自理(2分)或仅部分自理(3分)的患者,可以考虑使用EV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强共识)

4. 体弱患者的用药策略参照高龄患者和高ECOGPS患者,强调个体化评估与密切监测。(强共识)

5. 透析患者应在EV给药间隔24h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或非透析日给药)。(强共识)

6. 肾移植患者推荐使用EV单药,不建议联用PD-1/PD-L1抑制剂。(强共识)

7. 推荐EV单药或联合治疗用于纯UC或合并HV的患者。纯HV患者,可能具有一定的获益,需结合临床情况综合判断。(强共识)

8. 轻度肝损害患者接受EV单药或联合治疗时,无须调整剂 量。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个体化制定用药方案。(强共识)

9. 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应启动多学科诊疗团队(multidisciplinaryteam,MDT)会诊,全面评估后制定个体化治疗策略。(强共识)

EV联合方案在转化治疗中的应用价值

1. 成功的转化治疗可能为患者带来治愈机会,推荐至少4个周期EV联合方案的转化治疗,之后评估患者进行RC的可能性。(强共识)

2. 通常在转化治疗后4~6周内进行手术,具体时间根 据患者的身体状况、病情控制和手术创伤程度综合确定。(强共识)

3. 术后辅助治疗:ⅰ,对于接受过根治性膀 胱或上尿路(肾盂或输尿管)UC切除术且伴有高复发风险(定义: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治疗者术后病 理分期为ypT2~ypT4a或ypN+;既往未接受过新辅助治疗者术后病理分期为pT3~pT4a或pN+) 的患者,建议至少行5~6个周期EV联合治疗,后 续是否治疗,需结合临床情况及影像学检查评估; ⅱ,术后镜下切缘阳性或肉眼切缘阳性的患者,参 照mUC的治疗策略,采用EV联合疗法长程治疗,应定期复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共识)

4. 术后病理CR 且不符合ⅰ及ⅱ类的UC患者,可在循环肿瘤 DNA或尿液肿瘤DNA检测结果指导下,个体化 决策是否启动EV相关治疗。(强共识)

EV联合治疗方案的选择

从作用机制的角度,无论是哪种PD-1/PD-L1抑制剂均可阻断PD-1与PD-L1、PD-L2 的结合,解除PD-1通路介导的免疫应答抑制,从而促进T细胞增殖,激活T细胞功能,这与EV的作用 机制形成协同。目前EV联合治疗的临床数据以P 为主,联合其他ICI的数据有限。不同ICI的安全谱 存在差异,EV与不同ICI联用时,需重点关注安全 性问题,评估个体化用药风险。(强共识)

EV的不良反应处理原则

1. 早期识别和及时干预AEs 有助于减轻症状,减少治疗延误,帮助患者持续治疗并最大化获益。(强共识)

2. 治疗期间鼓励患者主动开展症状自我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异常并告知医护人员。(强共识)

3. 针对联合用药的AE(尤其≥3级),若能明确不良反应的归因药物,建议优先停用该药物,如 尽管停用EV和P2种药物后皮肤不良反应仍然持续或恶化,这种情况最有可能是与P相关,因为EV相关的皮肤反应可能由于皮肤中Nectin-4表达产生的直接细胞毒性而对停药反应更快。无法判断具体归因,建议同时停用2种药物。(强共识)

4. 因AE中断治疗的患者,需待AE恢复至≤1级后再恢复用药,可采用原剂量或降低1个剂量水平,恢复治疗前需进行全面临床评估。(强共识)

5. 推荐建立院内或跨院MDT会诊机制,为复杂AEs的诊疗提供综合支持,诊疗早期即启动MDT并固定参与团队成员,积累经验以保障患者治疗安全与疗效。(强共识)

▌参考文献:

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膀胱癌研究协作组.维恩妥尤单抗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临床应用专家指导建议 (2026年)[J].临床泌尿外科杂志,2026,41(8):621-629.

版面编辑:张靖璇   责任编辑:耿鹏
本内容仅供医学专业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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