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时讯 发表时间:2026/8/26 15:20:18
本建议的推荐标准为:
专家推荐建议:
整体建议
1. EV用于UC治疗时,无须进行Nectin-4表达水平的检测。(强共识)
2. 推荐EV联合方案与单药分别作为LA/mUC患者的一线及后线治疗的首选方案,用药时机越早,患者可能获得的疗效越好。(强共识)
3. 合并未控制的糖尿病、≥2级
EV全程剂量优化管理和疗程
1. 推荐以1.25mg/kg标准剂量起始给予EV,后续根据患者AEs等情况进行个体化剂量调整。(强共识)
2. DOT与生存预后密切相关,建议持续使用EV方案直至出现PD或不可耐受毒性。(强共识)
3. 约2/3的CR由PR转化而来,达到PR的患者应尽量持续用药以获得最大化获益。(强共识)
4. 达到CR的患者需结合临床情况综合判断,重视持续治疗在维持临床获益中的关键作用,以期获得更优的远期生存。(强共识)
EV在特殊人群的用药
1. 高龄患者(≥75岁)可考虑使用EV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强共识)
2. 肾功能不全患者可考虑使用EV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强共识)
3. 对于能正常活动(0分)、有症状(1分)、能行走及自理(2分)或仅部分自理(3分)的患者,可以考虑使用EV单药或联合治疗方案。(强共识)
4. 体弱患者的用药策略参照高龄患者和高ECOGPS患者,强调个体化评估与密切监测。(强共识)
5. 透析患者应在EV给药间隔24h行血液或腹膜透析治疗(或非透析日给药)。(强共识)
6. 肾移植患者推荐使用EV单药,不建议联用PD-1/PD-L1抑制剂。(强共识)
7. 推荐EV单药或联合治疗用于纯UC或合并HV的患者。纯HV患者,可能具有一定的获益,需结合临床情况综合判断。(强共识)
8. 轻度肝损害患者接受EV单药或联合治疗时,无须调整剂 量。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需个体化制定用药方案。(强共识)
9. 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应启动多学科诊疗团队(multidisciplinaryteam,MDT)会诊,全面评估后制定个体化治疗策略。(强共识)
EV联合方案在转化治疗中的应用价值
1. 成功的转化治疗可能为患者带来治愈机会,推荐至少4个周期EV联合方案的转化治疗,之后评估患者进行RC的可能性。(强共识)
2. 通常在转化治疗后4~6周内进行手术,具体时间根 据患者的身体状况、病情控制和手术创伤程度综合确定。(强共识)
3. 术后辅助治疗:ⅰ,对于接受过根治性膀 胱或上尿路(肾盂或输尿管)UC切除术且伴有高复发风险(定义:既往接受过新辅助治疗者术后病 理分期为ypT2~ypT4a或ypN+;既往未接受过新辅助治疗者术后病理分期为pT3~pT4a或pN+) 的患者,建议至少行5~6个周期EV联合治疗,后 续是否治疗,需结合临床情况及影像学检查评估; ⅱ,术后镜下切缘阳性或肉眼切缘阳性的患者,参 照mUC的治疗策略,采用EV联合疗法长程治疗,应定期复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共识)
4. 术后病理CR 且不符合ⅰ及ⅱ类的UC患者,可在循环肿瘤 DNA或尿液肿瘤DNA检测结果指导下,个体化 决策是否启动EV相关治疗。(强共识)
EV联合治疗方案的选择
从作用机制的角度,无论是哪种PD-1/PD-L1抑制剂均可阻断PD-1与PD-L1、PD-L2 的结合,解除PD-1通路介导的免疫应答抑制,从而促进T细胞增殖,激活T细胞功能,这与EV的作用 机制形成协同。目前EV联合治疗的临床数据以P 为主,联合其他ICI的数据有限。不同ICI的安全谱 存在差异,EV与不同ICI联用时,需重点关注安全 性问题,评估个体化用药风险。(强共识)
EV的不良反应处理原则
1. 早期识别和及时干预AEs 有助于减轻症状,减少治疗延误,帮助患者持续治疗并最大化获益。(强共识)
2. 治疗期间鼓励患者主动开展症状自我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异常并告知医护人员。(强共识)
3. 针对联合用药的AE(尤其≥3级),若能明确不良反应的归因药物,建议优先停用该药物,如 尽管停用EV和P2种药物后皮肤不良反应仍然持续或恶化,这种情况最有可能是与P相关,因为EV相关的皮肤反应可能由于皮肤中Nectin-4表达产生的直接细胞毒性而对停药反应更快。无法判断具体归因,建议同时停用2种药物。(强共识)
4. 因AE中断治疗的患者,需待AE恢复至≤1级后再恢复用药,可采用原剂量或降低1个剂量水平,恢复治疗前需进行全面临床评估。(强共识)
5. 推荐建立院内或跨院MDT会诊机制,为复杂AEs的诊疗提供综合支持,诊疗早期即启动MDT并固定参与团队成员,积累经验以保障患者治疗安全与疗效。(强共识)
▌参考文献:
中华医学会泌尿外科学分会膀胱癌研究协作组.维恩妥尤单抗治疗晚期尿路上皮癌临床应用专家指导建议 (2026年)[J].临床泌尿外科杂志,2026,41(8):621-629.